112學年度 餐旅管理學系 【餐旅實習】"寒假"申請通知
一、依【JA1-3-008】<餐旅系實習> 辦法辦理。(請先自行詳閱辦法)
【系務辦法連結:https://hm.chu.edu.tw/var/file/42/1042/img/120922988.pdf】
二、依辦法第三條:
餐旅實習之場所以本校餐旅系實習旅館/餐廳、合法登記之旅館住宿業、連鎖餐廳或具規模之餐廳(60 個座位數以上)、觀光行政機關、海外實習場所或與餐旅相關工作性質之休閒農業場所及經本系認可之餐旅服務場所。
三、請於113年01月08日(週一)中午12時前繳交「學生實習申請表(含家長同意書)」、實習單位介紹(不用繳交合約書)向系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本系系務會議審查通過後,自113/01/12始可開始進行實習。
【JA1-4-004-B】 中華大學餐旅管理學系學生餐旅實習申請書 http://hm.chu.edu.tw/p/406-1042-1456,r69.php?Lang=zh-tw
【JA1-4-005-A】 中華大學餐旅管理學系『餐旅實習』家長同意書 http://hm.chu.edu.tw/p/406-1042-1455,r69.php?Lang=zh-tw
四、實習時間:每學期校方行事曆表定之期末考試結束日隔天至開學日前一天。故本次實習時間為113年01月12日(週五)起至113年02月19日(週一)。為配合教育部規定,學生需於實習前與實習單位簽約,經系務會議審核通過後,將合約書於113/01/12前繳至系辦。
五、實習當中因故取消除告知指導教師外,請至系辦辦理取消實習申請之手續,方為手續之完成。
六、本次實習完成後,需於113年2月27日(週二)前繳交下列文件至系辦公室
以上各項資料需按照順序、檢附正本,不得以影本繳交。 |
【表單文件下載連結 https://hm.chu.edu.tw/p/403-1042-69-1.php?Lang=zh-tw】
備註:
1、請自行至系網下載新版表單,誤用舊版一律退件處理。
2、請務必提早進行相關作業,以免逾期被罰服務時數,逾期一天罰一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