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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一學期餐旅管理學系【餐旅實習】學期中申請通過名單

一、111學年度第1學期餐旅實習申請案於111年10月12日第3次系務會議審核,審核結果如附檔,通過者請依下列規定辦理後續作業 。

二、本次實習時間為111年9月05日(週一)起至111年12月25日(週日)。為配合教育部規定,學生需於實習前與實習單位簽約,並將合約書於繳至系辦(合約日期請押在111/9/5前)

※請同學先將合約書印出(一式三份),填好資料後先請公司用印,再將三份資料一併繳至系辦,確認合約無誤後,由系辦用印再將合約書發回。

※可以郵寄掛號方式寄出,收件地址:新竹市香山區五福路二段707號,收件人:徐欣儀,連絡電話:03-518-6549,如有特殊狀況亦請先通知系辦,逾期未繳交亦未通知者將取消實習資格。

三、實習當中因故取消除告知指導教師外,請至系辦辦理取消實習申請之手續,方為手續之完成。

四、本次實習完成後,需於111年1月18日(週三)前繳交下列文件至系辦公室。

(1) 餐旅實習報告封面

(2) 實習單位介紹

(3) 實習工作內容與心得

(4) 營運建議

(5) 工作日誌

(6) 【JA1-4-007-A】  中華大學餐旅管理學系學生參與餐旅實習課程合約書 -->合約日期請押在111/9/5前

(7) 【JA1-4-008-A】  中華大學餐旅管理學系學生參與餐旅實習課程學習評分表

(8) 【JA1-4-009-A】  中華大學餐旅管理學系學生參與餐旅實習課程出勤狀況統計表-->每一張時數表都須在右下角蓋實習單位章

(9) 【JA1-4-028-A】  中華大學餐旅管理學系學生參與餐旅實習課程雇主滿意度問卷

【表單文件下載連結 http://hm.chu.edu.tw/p/403-1042-69-1.php?Lang=zh-tw

※以上各項資料需檢附正本,有塗改更正都要蓋實習單位的章,不得以影本繳交,且未依以上規定繳交者,系辦將以退件辦理。

備註:

1、請自行至系網下載新版表單,誤用舊版一律退件處理。

2、請務必提早進行相關作業,以免逾期被罰服務時數,逾期一天罰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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