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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第1學期畢業生請領畢業證書公告

一、本學期畢業生學位證書自108年2月15日(上班時間早上9:00~11:50下午13:00~17:00)開始領取。(可畢業名單2月14日下午4時公告)

二、修習科目無論是否計入畢業學分數均須成績送達到齊才可領取畢業證書

三、請依規定辦理完成離校手續流程。
四、畢業生持學生證,親自至教務處註冊組簽名領取學位證書,本人因故不克前來,可先行寫好「委託書」簽名蓋章及學生證交由被委託人領取證書。(被委託人請攜帶雙方有照片之證件)
五、學位證書影印本,請於領取證書當日自行影印(最多申請五份免費;超出份數者,每份酌收工本費十元;於投幣機繳費)附收據至註冊組加蓋單位章與「經核對無誤與正本相符」章。
若需加蓋學校關防者請依請印程序填表辦理,每份酌收工本費十元。

備 註:

1.代領學位證書委託書、大學部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均可於註冊組網頁之表單下載中查詢列印。
(本校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註冊組-表單下載列印)
2.國際悠遊卡學生證須至註冊組展期後歸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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