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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旅館掃房規定

1.依據餐旅管理系餐旅實習辦法第四條之規定:
   校內實習時數中,本校實習旅館房務清潔工作時數不得少於 5 小時。
   如經登記實習旅館房務清潔工作後,未準時出席者,需再補足缺席時數後,方能算完成 5 小時工作時數要求。
2.自2018年6月實施每月以表單填時數
   大四的時間是每月21日-23日
   大三的時間是每月26日-28日
   各年級需在各年級的時間內填寫時數表單,為了公平,逾時不候。
   實習旅館房務幹部會在開放填寫表單的前一天傳網址到各班群組,
   並公布開放表單及關閉表單的時間,請大家注意。
3.為了公平,避免同學一次將時數填完,導致其他同學無法施作校內掃房時數,因此每人每週最多以填寫五小時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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