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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學年度「中華大學經濟不利學生課業進步獎勵金」即日起開放申請。

一、請符合本校認定之經濟不利學生,若109學年度重修之成績進步分數達10至30分以上者,可提出旨揭申請。
二、相關申請表件如附件1至3,填寫範例如附件4;填寫完成表件後,逕送行政大樓L412教學發展中心申請。
三、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10年4月1日(四)17:00止,但因年度經費有限,故將以「資料完整度」與「送件順序」作為收件撥款順序,故請同學送件前務必再三檢視表件,越早送件者越有利,若經費用完即不再核撥,請特別注意!
四、若有問題,請致電本校教發中心,電話:03-5186178,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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